財務 公司制定了較為完善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及相應的流程,財務部門負責人根據審核後的單體報表編制合併報表,財務 公司合併報表編制後報財務總監審核,然後交公司內審部門予以內審。致使在業績快報的資料填報過程中出現差錯。在後期編制《2017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時,財務 公司針對發生的業績快報修正的情況,僅僅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對應的制度、按照公司確定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評價的定量標準,財務 公司《2017年度業績快報》披露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366,978,254.90元,根據上述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標準,報告期內公司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財務 公司將進一步加強會計隊伍的建設,提高財務管理的水準。報告期內發現公司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缺陷,包括對投資行為未履行必要的決策審批流程和資訊披露義務。當期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內容更正如下:更正前:對財務 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專案,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占公司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利潤10%以上的產品情況”和“5、報告期內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歸屬於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的淨利潤總額271,373,519.41元,比上年同期減少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