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越來越多的餐飲行業開始提供外送服務,連傳統觀念上只能在店內吃的火鍋店等餐館,也紛紛加入外送服務的大軍。這種現象一方面是由於人們的生活節奏越來越快,外出就餐的時間和路程成本較高,對餐飲行業外送服務的需求大幅增加;另一方面,餐飲行業競爭激烈,單純依靠顧客上門就餐不足以與其他競爭對手PK,尤其是以經營速食為主的餐飲店之間,誰能提供更方便快捷的外送服務,儼然已經成為顧客選擇哪家餐飲店的重要標準。但在外送熱的背景下,伴隨而生的法律問題不容忽視,如何提供便利快捷同時更加規範的外送服務,是每一位元餐飲行業經營者應當關注的問題。外送如何收費事先必須告知,王先生公司附近有一家餐館,由於該餐館承諾3公里以內免費送餐,且飯菜的價格也比較合理,所以王先生經常在該餐館訂午餐。某日,王先生仍在該餐館訂午餐,當天適逢下大雨,餐館外送員在將飯菜送到王先生公司時,要求王先生多付2元錢的外送費。王先生認為餐館加收2元錢的外送費不合理。對此,餐館的解釋是,當天天氣情況惡劣,外送員冒雨送餐非常辛苦,收取的2元錢服務費也不是給餐館,而是給外送員的辛苦費。王先生則主張,餐館已經作出承諾,3公里內免費送餐,王先生的公司正在餐館免費送餐的範圍內,而餐館在作出該外送承諾時,並未說明在惡劣天氣下要加收外送費,故不應在事先未告知的情況下加收費用。後經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主持調解,王先生與餐館達成調解協定,餐館退還了加收的2元外送費。http://www.domino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