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個別指導

新房的學區如何劃分?你需要知道的都在這裡了! 《學區劃分指導意見》對幾類學區劃分情況的說明高校附屬學校以個別指導招收本單位教職工子女入學為主高校附屬學校的主管部門是高校,其招生對象主要是高校教職工子女。公寓類房屋學區劃分要看居住屬性由於學區主要是對住宅項目個別指導進行劃分,住宅項目原則上是指《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用途為“住宅”性質的房屋,而公寓類項目類型不一、用途多樣,無法統一界定學區。按照義務教育實行“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由各地區根據公寓個別指導居住屬性及學校接納能力等實際情況,做出具體安排,劃分學區或調配安排學生就學。對於學位有空餘的學校,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適當擴大學個別指導區劃定範圍,確保各學區之間的教育資源大致均衡;對於學位緊張的學校,要加強招生入學管理,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積極探索學位認定的細化條件,防止“學區房”頻繁交易造成學校學位供給不足。附則規定了《學區劃分指導意見》的適用範圍(包括大連市各區市縣、先導區城鎮公辦小學、初中)、住宅項目個別指導和公寓類房屋學區劃分界定以及文件施行日期和原文件廢止等。學區劃分的基本原則主要規定了五條原則:一是堅持保障基本的原則個別指導。要科學核定學校辦學規模,在學校的辦學能力範圍內劃定學區,滿足接受基本的教育教學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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